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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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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04-30
名称: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封存医疗物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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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封存医疗物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

  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我局依法取缔了43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行医场所,扣押一批非法药品和器械(详见附件)。违法当事人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粤财综〔2008〕196号)及《光明区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深光财〔2019〕447号)的规定,限上述违法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仍未前来的,被封存的财物将被视为无主物按医疗废物处置程序进行销毁。

  联系电话:81733527

  联系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5号金叶工业城A栋五、六楼光明区卫生监督所

  特此公告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1.附表:光明区卫健局打击无证行医没收物品销毁清单202004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