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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594XY/2021-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3-29
名称: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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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

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评估,你机构基本符合中医(综合)诊所的设置标准,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南环路锦鸿花园5栋108。

  (三)邮政编码:518106。

  (四)所有制形式:私人。

  (五)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无。

  (十一)主要负责人:邢宏武。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十三)登记号:MA5GJK7F-644031117D212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暖之心中医(综合)诊所。

  二、要求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