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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500F/2023-0074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11-15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认定2023年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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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认定2023年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及行动方案(2020—2025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深圳市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光明区中小幼生态文明教育高质量高颜值发展,为全面开展中小幼生态文明教育提供良好的校外活动场所,现面向全区开展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

  请各单位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评审和认定程序

  (一)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为2023年11月下旬。区教科院将邀请生态文明教育专家、高校学者、一线优秀教师等担任评委,主要对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幼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成果成效(占50%)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与预期成果成效(占50%)进行评审。

  (二)公示。本次评审择优评出5个单位作为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结果拟定于12月上旬(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定于12月下旬正式公布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管理,区教育局委托区教科院对实践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报告,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二)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在设计活动项目时,要注重提高中小幼学生的生态文明实践能力,着重培育中小幼学生的生态文明素养。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 

  2.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docx

2.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