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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500F/2020-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07-17
名称: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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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程序、录取规则和工作要求同第一批招生相同。

  二、时间安排

  2020年秋季学期,第二批开展招生工作的幼儿园招生时间为7月18日--7月23日。

  (一)发布招生简章:7月17日前。

  幼儿园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或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简章;通过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二)家长申请学位:7月18日9:00—7月23日18:00。

  家长申请学位,每个孩子可以同时向两所幼儿园申报学位(一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或同时申报两所民办园)。

  公办幼儿园小班学位由家长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yk.kiway.cn/visitgmxqzs)在线申请(已被第一批招生的公办园录取的儿童不能再申报第二批招生的公办园);民办幼儿园学位由家长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交幼儿园申请学位。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区内适龄儿童的报名申请。

  (三)材料核验:7月24日—7月27日。

  幼儿园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分批分散核验(各园做好统筹和安排)。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需经至少两人同时核验并签字确认。经核查,如家长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有误可允许其重新填写或提交(重新填写或提交的时间为材料核验完成后2天内)

  (四)公布结果:7月30日14:00。

  幼儿园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三、相关说明

  1.7月31日前未被任何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可在7月31日后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申报学位(全部采用线下申报)。

  2.暑假期间各园需安排专人负责并完成2020年招生工作,对家长提供咨询和接待等服务。

  附件: 1.第二批招生幼儿园名单

  2.光明区幼儿园2020年招生范围一览表(第二批)

  3.深光教〔2020〕114号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1.附件1:光明区第二批招生幼儿园名单.pdf

2.附件2:光明区幼儿园2020年招生范围一览表(第二批).pdf

3.附件3:深光教〔2020〕114号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此份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