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明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引领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以提升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以严格执法为保障,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积极作为,不断提升行政效力,改进工作作风,整体法治意识普遍提高,依法治教有序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协调促发展
光明区教育局以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系列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落地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完善,做好依法防控新冠疫情有关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法治引领,严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谋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起领导有力、上下协调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问题及障碍。不断总结经验,结合教育发展实际,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增强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
二、健全制度机制,用法治思维抓治理
(一)规范行政决策、法制决定审核制度
完善法律行为审查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聘请专业律师承担教育法制工作,明确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都需法律顾问参与,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厘清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光明区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光明区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循“事前调研、事中讨论、事后征询、集体决定”的原则,把决策程序作为工作部署的重要环节,通过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民意座谈等方式进行议决,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来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完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厘清制定主体,对本单位涉及规范性文件定期自查、清理,做到动态监管。
(二)强化行政权力规范、监督制度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在显著位置和每一权责清单事项申办网址中统一公开相关职权依据、办事指南,明确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诉讼、复议途径,以及投诉办理窗口和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保障投诉渠道畅通,2020年未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赔偿事件。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完成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等执法公示信息平台等信息录入公示工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根据《光明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将依法行政逐一分解到具体负责科室。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与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试行)》《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部门法律顾问作用,结合《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合法性、规范性全面审查,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
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升教育营商环境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共确立68项行政权力。推进“一事通办”改革,35项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网办率100%,零跑动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率100%。着力开展减负增效,为综合治理提升动力,实现57%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来即办。持续优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压缩时限达96.99%,即办率92.857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实现关联电子证照事项及相关材料免提交、免证办。依法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在民办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审批环节上,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时限。坚持“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建立“准入审批”机制,从起点防范民办学校的办学风险,避免办学隐患和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将优化辖区教育发展环境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增强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着力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检查,实行公平公正的审慎监管方式。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飞行检查、校车网格化检查,以及针对区内各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现场督察,实现安全常态化监管和全覆盖。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通过前期审批介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建章立制等方式完成事后监管。利用督导手段定期对各级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全面检查。并依托教育系统“一站式”群众诉求服务站搭建学校法律顾问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学校法律顾问参与“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
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1.主动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局-校两级普法体系,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宪法讲宪法”宣传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领导班子每年法治专题学习次数不少于4次。推进公务员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七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参与率100%,达标率100%,100%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有效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抓好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
1.深化学校章程建设。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引导学校切实依章程自主规范办学。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的精神和要求纳入校园日常管理。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区41所中小学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100%实现“一校一法律顾问”。
2.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目前,光明区共有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
3.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德育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思品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全面建立“一校一警一法官”制度,聘请光明派出所副所长和民警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邀请司法、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普法水平。2020年聘请公共安全校长34名,在全区中小学累计授课169节。
(三)开拓更高质量的法宣工作新格局
1.法治工作渗透到育人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各学校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组织一次宪法学习活动,上一节宪法教育课,举行一次法律测试。开展“宪法教育大讲堂”“暖阳守护”未成年人普法、“法官进校园”、模拟法庭、民法典学习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教育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
2.推进疫情防控、禁毒、交通、心理等安全教育。制定《光明区学校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学校教学场所、实验场所等11个场所管理指引,学校空调使用、卫生消毒、消毒安全、体温查验作业和口罩使用等5个工作指引。发放学校、托幼机构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册共3000册,卫生防疫一日常规海报290张,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流程图及11个新冠肺炎相关管理指引图海报299张,为教育系统全方位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指导。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灵活多样开展禁毒、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常识教育等各类宣教培训共计4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
3.完善社会协同普法机制。充分利用校园长会议、家长法制教育工作站,建立“家校联系卡”,派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鼓励家长陪同参加各项法制教育活动,提升法律素养。联合区司法局、团区委开发光明区“暖阳守护”未成年人普法课程,组建“光明区校园普法宣讲团”,保障全区各中小学校宣讲的师资及课程需求。印发《光明区教育局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在各学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节普法讲课,各校法制副校长在开学典礼、散学典礼、禁毒宣传日、普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讲座。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活动为抓手,使校园法治文化与社区法治文化、家庭法治文化相结合,提高法制教育实效,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