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管理和指导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参与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现代教学技术应用、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生、学籍管理,组织、指导中考、高考、成人高考、普高会考等工作。负责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校外午托等机构的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
基础教育科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300MB2D28500F/2021-0029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名称: | 基础教育科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 |
主题词: |
统筹管理和指导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参与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现代教学技术应用、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生、学籍管理,组织、指导中考、高考、成人高考、普高会考等工作。负责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校外午托等机构的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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