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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500F/2021-0045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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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如实投诉举报。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755-88212141;

  投诉邮箱:gmjy@szgm.gov.cn;

  投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光明区教育局法制科收),邮编:518107。

  (二)复议监督

  1.行政复议

  部门: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56室;

  电话:0755-88212751;

  网址:http://www.szgm.gov.cn/xzfy。

  2.行政诉讼

  部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88号;

  电话:0755-25228836;

  网址:https://ssfw.gdcourts.gov.cn。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举报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