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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48XU/2022-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2-04-28
名称: 光明区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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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4月27日下午,光明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常谦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授课,对《条例》的出台背景、工作定位、主要内容以及与原《信访条例》的主要区别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学习会上常谦同志强调,全体信访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区委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聚集地”总体目标,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尽责,把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去抓,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信访工作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