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市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21〕13号),现公开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MB2C17229T/2025-000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名称: | 新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
主题词: |
各相关单位、市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21〕13号),现公开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8821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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