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安置房分配工作部署,我街道负责开展辖区内第三批第二轮安置房分配工作,现就分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置小区
本批次分配的安置房位于科裕新村共计3232套,建筑面积区间为33.3㎡-73.51㎡,分为现房和期房两种房源,由全区统一分配。安置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房共3185套,建筑面积区间33.3㎡-54.28㎡,均为毛坯房。
(二)期房共47套,建筑面积区间72.83㎡-73.51㎡,位于12、13栋已装修房。
可分配房源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供,期房预计于2024年底前完成腾退,具体相关信息以区住房和建设局最终确定的为准。
二、分配原则
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先签约先选房原则;三、遵循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约定原则;四、面积组合原则;五、安置指标一次性分完原则。
三、分配对象
安置房分配对象是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被安置人:一、本次安置房分配对象为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与玉塘街道办事处(原玉塘办事处)签订正式《协议书》,并约定选择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补偿方式的;二、《协议书》约定选择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补偿方式的,按规定已移交被搬迁房屋;三、签署《放弃房地产权利声明书》、《注销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委托书》,或者已办理被搬迁房屋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的。同时符合前述全部条件的,且剩余未分配安置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允许浮动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或等于本批次可分配安置房房源最小户型建筑面积的,视为符合本批次选房条件。
四、时间安排
本批次排序选房以签约时间为节点,分五个时间段依次组织被安置人进行抽签选房:
(一)第一时间段为2017年6月30日(含当日)前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被安置人;
(二)第二时间段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被安置人;
(三)第三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被安置人;
(四)第四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被安置人;
(五)第五时间段为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无“拆一补一”建筑面积、仅享受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以及协议约定仅享受子女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
本批次安置房现场分配活动即将开展,具体分配时间经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后另行通告。
五、选房方式及后续事宜
采用抽5选1或抽5选多的选房方式在安置房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现场选房。选房结束后,建立分房档案并完成备案,根据被安置人选房结果及备案情况进行差额结算、发放结算通知书、签订《安置房产权转让合同》及办理入伙手续等。
六、其他事项
抽取科裕新村12、13栋期房的被安置人,须在选房现场签署《光明区科裕新村12、13栋房源选房协议》,确认已知晓并接受该部分房源的腾退时间、装修费结算、先选房后办理手续、正式交房前租金收益归属等情况的相关约定。
请符合本批次安置房分配条件的被安置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咨询地点提交安置房分配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批次安置房分配,将按本批次实施方案的《放弃选房或放弃选房结果》处理。
此外,若后续相关政策、安置房分配方案及选房须知等文件调整,需遵守新规定,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文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安置人自行承担。
被安置人如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玉塘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玉塘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土地整备部202室
咨询电话:0755-23405663
咨询时间: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