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有关安置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分配对象按《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共分五个时间段:
(一)第一时间段:签订时间在2017年6月30日(含当日)前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二)第二时间段:签订时间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三)第三时间段: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四)第四时间段: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五)第五时间段:签订时间在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且协议约定安置建筑面积无“拆一补一”面积(仅享受购买指标或者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以及《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享受子女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
玉塘街道第三批安置房分配对象的选房顺序为第三时间段,本次安置房分配对象为石岩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玉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被搬迁人。
本次分配对象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玉塘街道办事处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玉塘街道办事处公共事务中心(土地整备部)202室。
咨询电话:0755-23405663。
咨询时间:2022年1月4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别提示:分房工作人员将于选房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选房时间。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第三批安置房分配对象选房顺序公示表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