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区抽取10家企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文件要求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4家企业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后,资产、场所、主要人员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等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限期改正时间自《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企业整改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书面整改报告;
(三)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领取文书及报送资料
请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于12月9日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6楼605室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限期内将整改资料报送至邮箱zjjsck@szgm.gov.cn。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55-88211871。
请领取人凭身份证件和“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劳务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模板
3.授权委托书模板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