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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91870Q/2023-0016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09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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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4月1日发布的《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凤桐苑、华侨城九樾广场项目住房选房的通告》,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于2023年5月4日9:00起受理认购申请,认购工作已于2023年5月31日18:00结束,本批次住房共278户家庭提交认购申请。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通告如下:

  一、认购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资格审核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213户(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65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在光明政府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变更及异议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网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婚姻发生变化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理婚姻信息变更。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务邮箱(邮箱地址:gmzjj@szgm.gov.cn)提交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留下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统一标注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异议申请。

  四、重要提示

  (一)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公示名单。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存在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情形,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三)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四)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光明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五)业务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29102063,0755-23242627。

  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附件:1.认购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三房户型第一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2.认购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三房户型第二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附件1:认购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三房户型第一队列审核合格名单.pdf

2.附件2:认购安居凤桐苑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5月批次)三房户型第二队列审核合格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