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燃气领域4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光明区地铁十三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项目违规施工案例
2023年5月18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对辖区地铁十三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动土作业时,未实施《动土令》制度、未人工查明地下燃气管道分布情况、未做好施工前作业技术交底。执法人员当场控停了该项目施工,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19〕2号),给予施工单位深圳市安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林凤黄牌警示2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深圳市宝润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案例
2023年6月29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对辖区新湖街道楼村旧村438号402室开展用气安全检查,倒查燃气企业入户安检责任落实情况时,发现该用户的供气企业深圳市宝润燃气有限公司入户安检记录不实,未检出灶具不具备熄火保护装置、使用非专用连接软管、胶管过长等燃气安全隐患,且未书面告知用户整改。执法人员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给予深圳市宝润燃气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光明区玉律市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违规施工案例
2023年9月14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对辖区玉律市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动土作业时,未实施《动土令》制度、未人工查明地下燃气管道分布情况、未做好施工前作业技术交底。执法人员当场控停了该项目施工,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19〕2号),给予深圳市建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黄色警示2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光明区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电缆沟建设工程违规施工案例
2023年10月2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对辖区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电缆沟建设工程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动土作业时,未实施《动土令》制度、未人工查明地下燃气管道分布情况、未做好施工前作业技术交底。执法人员当场控停了该项目施工,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19〕2号),给予施工单位汕尾市华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伟鸿及监理单位深圳市华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黄色警示2个月的处罚。
以上4起典型案例都是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各部门、各街道、各企业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协同曝光,认真开展宣传,警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吸取典型案例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特此通报。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