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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91870Q/2023-0049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名称: 光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信息(2023年第五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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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信息(2023年第五批)

发布日期:2023-11-17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光明区人民政府认定安居微棠瓦窑头片区第一批项目房屋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910006号),认定安居微棠瓦窑头片区第二批项目房屋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910004号)。

  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上述项目由相关部门给予办理新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财政、税收、金融和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支持政策。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