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截至2025年7月18日,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件。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5年7月18日)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MB2D05923C-/2025-0001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截至2025年7月18日,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件。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5年7月18日)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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