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0〕490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政帮办”服务采购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 “光明政帮办”服务,提供现场、电话、线上受理企业群众办事咨询、系统操作指引、意见建议等。按照咨询引导、申请受理、帮办实施、办结送达等阶段开展帮办。 服务时间为一年。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不含)以下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于本次采购的情形。 所需提供资料: (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提供报价方案,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报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合同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三)提供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人员、培训、考勤、面向采购人的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内容(含风险防范、增值服务等)、人员保障措施以及按要求提供服务的承诺函。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证明材料。2019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政府机构项目的,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需提供不少于3人的驻场服务。提供有效学历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可证明经验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出具项目经理所在公司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六)报价方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企业诚信材料、承诺函、服务便捷性等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投标方式 投标材料(一正两副)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朱先生(0755-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刘女士0755-882100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4月8日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210021 电子邮箱:gmzszx@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2年3月31日 |
关于“光明政帮办”服务采购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