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向日葵
留言日期:
2021-12-14
主题:
23年入小一学位相关事宜
内容:
您好!孩子目前在龙华就读幼儿园(中班),计划23年9月在光明就读小一。根据政策要求需要提前一年转到学区所在区域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但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要咨询:第一,深户(非光明户籍)家庭也需要提前一年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吗?还是在入学当年的3月31日之前登记好居住信息即可申请学位?第二,可否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据了解全市10区,目前只有光明和坪山不能凭购房合同申请学位,是否可以改为凭购房合同申请学位?若“凭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才能申请学位给在光明购买新房的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例如要提前租房、转学、插班,而插班问题又很难解决。另外租房的话类别和积分都很靠后,排在倒数,到时入伙后搬家又要转学,这不利于民生,也不适用于义务教育的稳定,还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让娃顺利就读家门口的学校。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17
答复时间:
2021-12-17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招生,生源就近”的规定,申请学位时只有在学校学区内的生源才可申请本校学位,而是否实际居住在本学区内是我们判断生源是否在学区内的主要途径。购买了光明区预售房(期房)的业主在房产入伙前还未到所购房产实际居住,如此时以该房产申请学位便不能满足“生源就近”的原则。为此,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明确“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该做法符合国家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新购商品房的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可为子女申请学位(视作实际入住);建议家长在购买期房(特别是要以此房来申请学位)时,要权衡房屋的交房时间,适龄儿童的入学时间,确保在学位申请前入住。咨询电话:882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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