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叶子
留言日期:
2023-01-28
主题:
2023年初中学位
内容: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我们是2017年迁入的光明户口,2021年购买东周社区万科光年四季商品房,请问可否使用购房合同+正式入伙通知(入伙日期2024年1月10日),视同实际居住,申请2023年9月的初中学位。 少年强则国强,教育是国之大事,更是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未来,期待领导尽快回复,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01
答复时间:
2023-02-01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2023年初中学位问题收悉。基础教育科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在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新购商品房的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可为子女申请学位(视作实际入住);学位申请时,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开始积分,购房合同和发票不作为积分依据。咨询电话:88211352。 感谢您对基础教育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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