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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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安居鸣鹿苑项目小区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留言日期:
2023-02-06
主题:
关于光明区安居鸣鹿苑项目小区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内容:
领导好,咨询下光明区人才安居房“安居鸣鹿苑”申请小学学位的问题。目前我有申请光明区分配给公司的人才房,据办理的同事从区住建局了解7月份才会签订人才房租赁合同,可是秋季学位申请可能5月份左右就开始了,这个时候能申请学位嘛?有申请记录和审核通过的记录,可否用来申请学位嘛?我的小孩现在是光明区户籍,这种情况能算第四类学位类型嘛?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08
答复时间:
2023-02-08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关于光明区安居鸣鹿苑项目小区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问题收悉。基础教育科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新购政策性住房的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视为实际居住,可以申请学位。新生申请时间在每年4月至5月,请家长根据入学政策,提早准备入学材料。若以上材料不能提供,适龄儿童为深户,家庭在报名前在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做好网格登记,所租住房学位未锁定)也可以申请报名。2.具体积分办法请参见“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政策通知——积分入学”。咨询电话:88211352。 感谢您对基础教育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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