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珊珊
留言日期:
2023-02-06
主题:
华侨城九樾广场小一学位申请
内容: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本人2022年12月购买了光明区新湖街道华侨城九樾广场,属于政府推出的可售性人才房,购房合同中表明房子于2023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项目目前大致情况已完善,请问能否使用购房合同视同拥有合法产权,申请2023年9月的小学学位?是光明户口并已做好居住登记,但登记居住信息学区不属于华侨城九樾广场所在区域,如需要再租房办理入学无疑是多一种负担,买房子最大原因是为了孩子上学,孩子教育是重中之重,期待领导尽快回复,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08
答复时间:
2023-02-08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华侨城九樾广场小一学位申请问题收悉。基础教育科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在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新购商品房的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可为子女申请学位(视作实际入住)。咨询电话:88211352。 感谢您对基础教育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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