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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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6-12
主题:
租房学位占用问题
内容:
我的房子出租时已和租户在合同中约定不能占用该房子的学位,但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时,租户将该房子用于了小学学位申请,房子已被锁定,请问怎样可以申诉将该房子解除锁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16
答复时间:
2023-06-16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租房学位占用问题问题收悉。基础教育科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光明区教育局每年在学位申请前均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及“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确认房屋学位使用情况致光明区广大业主(房东)的一封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等内容。相关内容明确:为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锁定办法如下: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 查询)。 家长选择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申请学位,光明区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对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居民子女进行录取。经学位录取且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若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新的学校和原学校不在同一学区范围,其使用房产的业主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解除锁定。 感谢您对基础教育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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