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6-28
主题:
关于咨询《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几个标准来源。
内容:
问题一:请问文件中提到的几个标准在哪里可以获取? 1.《光明区“小废水”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评分标准》; 2.《深圳市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 3.《深圳市环境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考核评级标准》。 问题二:请问文件中提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指得是《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22〕64号)中附件1“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含表1、2、3)”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4
答复时间:
2023-07-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几个标准来源问题收悉。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告知几个标准之后将作为《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 》附件一同印发,您可自行在公示区域下载,并将已印发的《深圳市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深圳市环境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考核评级标准》发送至您的邮箱,告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指的是《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中附件1中表2表3,可在生态环境部管网下载。 感谢您对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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