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友
留言日期:
2023-07-01
主题:
乱收燃气费和乱收卫生费
内容:
我是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上辇路7号楼01单元的一名租户,这栋楼是由房东授权给二房东代为管理出租的,刚接通燃气时6元一方,远高于规定价3.5元/方收取。之前我有过投诉,相关部门也没有解决;现在还有收取6元一方。 乱收管理费80没有说明,电费更是按照远高于市场价的1.3元/度收取,我发现电费格外奇怪,之前换了一个二房东后有全部安装过电表,怀疑电表有问题,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5
答复时间:
2023-07-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投诉问题已收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处水表电表有计量问题,决定不予立案。执法人员已电话与市民沟通解释,后续将加大监管力度。特此告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明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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