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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年 10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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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