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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日期:2018年 09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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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主要包括窗口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途径。

  窗口申请:

  (一)提出申请:到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二)审核受理:经审核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三)现场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被鉴定人进行现场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四)作出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五)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网上申请: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https://gs.szsi.gov.cn/gsjdyy/jsp_choose.action,选择对应的办理事项,填写鉴定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二)受理:系统提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提醒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资格,并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申请人确认后受理成功,并自行打印《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三)现场审核、鉴定:被鉴定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带齐所需材料,前往进行现场鉴定;现场会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鉴定专家组根据所提供的病历资料、辅助检查结果和现场体格检查等提出初步鉴定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作出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五)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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