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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子女插班所需要的条件

日期:2015年 09月 06日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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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插班生一般在每年6月初申请,家长可准备材料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相关材料(2015年)要求如下:
(1)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本、居住证(其中父母和适龄儿童中一方必须满一年,验原件);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备案日期在2015年4月1日之前,租期包含2015年4月1日—9月30日;③祖屋:提供社区证明;④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⑤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⑥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员工社保清单(社保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3)儿童父母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
(4)儿童父母现居住地社区计生部门登记计生信息。
(5)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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