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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安监局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计划的报告

日期:2018年 03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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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1、推进安全生产十三项专项整治。光明新区基础薄弱,短板较多,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为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2016年起,结合实际自我加压,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去年在市安全生产16项专项整治基础上,增加4项整治内容开展20项专项整治,2017年又在市安全生产10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持续增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3项整治任务,共开展13项专项整治(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建筑施工、老旧房屋、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和锂电池生产、道路交通、消防重点区域安全、电气线路、违法建筑消防和质量安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量化指标、责任到人、挂图作战。自行动开展以来,162874人次,检查单位82456家/处,排查隐患41531项,已整改隐患37950项,立案查处984起,罚款3676.88万元,关闭取缔269家。

  2、强力执法,倒逼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2017年,共监督检查企业21100家(次),同比2016年上升529.47%;共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82172条,同比2016年上升1131.41%;完成事故隐患整改73519条,同比2016年上升1548.03%;隐患整改率为89.47%;2017年全年行政处罚482宗(同比2016年上升792.59%),其中466宗经济处罚,监督罚款合计1184.58万元;移送案件或线索16条,公安拘留7人。

  3、及时开展风险评估,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依据新区近5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2016、2017年新区开展的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新区2016年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城市建设工程和公共设施事故灾难、火灾事故灾难、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四大块展开,系统的梳理新区涉及的事故灾难类别,明确各类隐患或危险源风险现状,对新区公共安全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展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应对及防控措施。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7月份开展以来,排查出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危险边坡、消防等重大隐患58项,已经完成整治41项,整改率70.7%。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21起,其中停产整顿企业96家,行政罚款285.1万元。

  5、统筹推进光明新区城市管理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为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短板,联合城市管理局制定《光明新区城市管理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在安全生产突出隐患治理攻坚行动方面,在市10项攻坚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开展11项安全生产攻坚治理行动。

  二、聚焦难点,开展专业监管领域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抓好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深入排查摸底,建立完善台账。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粉尘企业196家(已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并恢复生产44家,搬迁取缔85家,停产整顿46家,待验收21家),分别为金属粉尘39家,静电喷涂72家,木制品71家,其他含饲料、纤维、纺织14家;共排查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15家;共排查出锂电池企业73家(生产锂电池企业11家,储存锂电池企业62家)。同时,全部分门别类,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二是强化培训教育,提高整治成效。对新区安监干部进行粉尘涉爆企业整治专题培训5期,培训超过300人次;专门组织粉尘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培训4期,培训超过200人次。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共组织8场培训,培训超过600人次;对新区一线安监干部开展为期三天的有限空间专项培训,共培训6期,超过380人次。开展锂电池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安监干部2期,培训人数超140人;开展锂电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2期,培训100人次。三是加强督查执法,实施严格监管。联合省市专家实地到各办事处安监办查看台账资料,听取工作进度介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及时印发通报,要求各办事处安监办要把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针对各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负责,建章立制,并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排查和台账管理,确保专班排查,专人负责,一企一档,规范管理。

  2、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一是定方案,细化工作。根据十三专项整治工作及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梳理科室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责任人、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室重点工作挂图作战表,确保专项整治、危化品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狠抓落实,分类整治。开展307家(含7家涂料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完成307家检查复查工作,已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其中有一家查封);开展业气体类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业气体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加复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开展涂料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200人次,检查企业86家,排查隐患133条,整改133条;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检查127人次,检查企业36家,排查隐患62条,整改62条。三是持续推进“环保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办事处出动执法力量9625人次,检查2645家次,均未发现使用“环保油”等相关情况,杜绝了违法使用“环保油”回潮现象。四是检查其他类企业共发出动2928人次,检查企业917家,发现隐患3624条,整改3624条。此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共组织联合各有关单位出动执法巡查力量13006人次,检查场所3716家次,排查隐患3892项,已整改3892项,立案查处10宗,罚款29.5万。五是审批、强化制度建设,抓好源头管理。落实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草拟了《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实施办法》,并通过新区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严格开展新区危化品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六是完善危化品监管职能部门部分协调机制。拟稿《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健全监管体系,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3、认真抓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完善台账资料。对新区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的865家企业基础信息全面核查一遍,清理因搬迁、倒闭等原因的88家企业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机溶液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台账。全面启动摸底排查2000家企业职业卫生和50家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170家企业的摸底排查,并完成了2000家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培训。二是加强职卫培训,落实主体责任。印发《新区安监局关于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深安光监[2017]166号),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开展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对新区有机溶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期,培训超200人次,并现场发放八款职业病宣传折页1600余份,组织观看了职业性有机溶剂危害视频、关注“广东职业病防治”公众微信号等方式,极大提高了职业卫生预防认识,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三是狠抓重点行业,加强职卫执法。对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联合各办事处安监办、执法中队对企业申报、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检测、职业卫生培训、劳动告知等职业卫生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358家,发现隐患921条,罚款171.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3家。

  三、突出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始终把责任挺在前面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修订了《光明新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光明新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规定》,以制度管安全,以责任保安全。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了《光明新区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从制度上明确了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资金投入、培训教育及提升应急自救能力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二是领导亲自抓,现场督导检查。出台了新区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挂点各办事处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新区领导每周主持召开新区班子碰头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问题。每周到社区、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企业、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制定了《光明新区领导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制度》,新区领导带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四、多措并举,坚决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构建双重机制,强化事故预防。着力构建政府与企业层面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开展事故灾难风险评估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对新区211个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点位逐一进行重新核实,及时补充完善缺项信息。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评估,依据相应标准,确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绘制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地图。安监局、环保和水务局、卫生计生局、光明公安分局分别作为事故灾害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和社会安全类四大类风险评估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掌握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各领域和环节存量安全风险源的变化情况。我局已排查出冶金、有色、机械、轻工行业四大行业风险点危险源,共1607家企业存在风险点危险源并全部颜色辨识,其中红色7家,橙色451家,黄色56家,蓝色1093家。辨识为红色的7家企业全部加强巡查和监督管理,近期也将组织专班进行抽查复核,确保排查台账真实有效。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摸排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新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经过科学评估定级,将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已排查出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点危险源,共28家企业存在风险点危险源并全部颜色辨识,其中红色2家,橙色5家,黄色8家,蓝色12家。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依托“光明新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采用现场培训、群发短信息、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督促企业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隐患自查自报。组织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辖区企业隐患巡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完成基础信息采集企业11891家,自查自报企业11597家,自查率97.53%,自查隐患25853个,已整改25357个,整改率98.08%;政府巡查6572家,巡查率55.27%,巡查出隐患26720个,已整改25001个,隐患整改率93.57%。

  五、精准施策,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法治化、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

  1、法治化建设。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订在新区范围内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已于今年6月份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9月份制定并印发《光明新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光明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专业网格巡查人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我局不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而且招聘了两名坐班律师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培训工作制度化,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并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执行人员持证上网,对通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申领执法证培训考试的人员,进行进一步筛选,为合格的人员统一申领执法证,并进行后续管理工作。

  2、标准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分细则》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装备基本配置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组织建设标准化、队伍管理标准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保障标准化建设,目前基本实现光明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八个统一”:队伍匾牌名称、队伍管理制度、执法装备服装、执法检查标准、执法办案流程、执法文书填写、执法案卷归档、执法礼仪和用语统一。制定“光明新区消防安监专业网格专业巡查事项表”,并协调新区信息中心在治理通APP中增加专业安监巡查事项,为专业网格巡查和整治确立标准。制定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综合类巡查事项巡查标准和整治标准报政法办统一印发。

  3、网格化建设。制定《深圳市光明新区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队管理规定》、《深圳市光明新区社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招聘和培训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新区社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考核评议、退出管理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在新区1732个基础网格的基础上,建立109个安全生产专业网格,实现安全生产专业网格与新区基础网格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在6个办事处下派6个执法中队,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巡查和执法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巡查人员和整治人员系统使用和专业知识培训,共培训超过1500人次。推进安监消防巡查队伍整合,各办事处接收消防工矿企业消防巡查50名,组建消防安监隐患专业巡查和整治队伍,严格执行“巡办分离”制度,巡查、整治队伍互相监督,督促企业及时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信息化建设。进新区安全生产管控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和公开招标,先后9次与新区管控指挥中心和光明新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现场确认建设需求和数据接口,积极协调发展和财政局保障安全生产管控指挥分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先后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推进新区安全生产管控指挥分中心建设,并于12月份投入使用。

  六、加强督查督办,督促责任落实

  1、制定完善《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单位、督办单位、治理责任单位及各方职责,确定具体治理目标,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目前,新区安委会已对融域名城西侧既有基坑回填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2、根据新区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新区安委办先后联合新区督查室、住房建设局、文体教育局、光明交警大队等单位,分别对“十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出租屋内危险用电、校车安全、校园化学实验室安全、强对流天气事故防范、“房中房”专项整治、餐饮业建筑物外墙废弃排油烟管专项整治、新区轨道交通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协调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3、根据新区领导的批示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先后对公明汽车站基坑重大安全隐患、长兴工业城开办幼儿园及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塘尾社区旧水厂附件隐患、楼村社区AOM11-302地块危险边坡等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均整改完毕,也为出现隐患回潮的情况。四是加强局内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局内人员考勤、办文、纪律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局内工作战斗力稳定。

  4、加强局内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局内人员考勤、办文、纪律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局内工作战斗力稳定。

  七、全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1、全力做好新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017年至今,光明新区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7起,造成17人死亡。经新区管委会同意我局牵头分别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并加强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目前,我局共牵头调查安全生产事故12起中,已完成事故调查并通过管委会批复的事故12起,完成初步事故调查工作3起,2起事故正在调查中。

  2、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光明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光明新区生产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修订了《深圳市光明新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制定了两个预案相关功能组现场行动方案;二是召开了6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培训会,培训企业500家,并督促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累计达1380家。其中,2017年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660家,光明新区中型规模以上企业210家,已全部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三是组建了四个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加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四是积极开展2017年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相关工作,2017年9月20日,我局在深圳市中油悦凯加油站举行了2017年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各级应急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实现应急救援科学、精准、高效。

  八、注重实效,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拍摄制作光明新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12部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电子宣传屏、微信平台、腾讯视频网以及告知企业观影学习等方式开展视频巡播,共有77.7万人次的企业从业人员观看、学习影片。

  2、督促辖区6个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宣传屏建设工作,6个办事处均完成各社区至少建成1个宣传屏的任务,新区共建成54个宣传屏;

  3、累计举办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活动48场,其中举办17场“法治光明 安全光明”文艺演出活动,总参与活动达8.35万人次,开展安全培训1727场,参与培训8.69万多人次。

  九、下一年工作计划

  1、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调整安监人员结构,强化安监执法力量,改变队伍中存在不严不实的工作作风,转变安监队伍工作思想,逐步培养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抓专业领域整治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和安全生产13项专项整治行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城市管理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全面推进充电桩建设、老旧房屋安全整治、农贸市场改造、城中村安全用电整治、旧工业区安全整治、既有房屋消防纳管,把安全隐患整治与升级改造结合起来,“以大拆促大安,以大安促大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专项执法。根据市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统工作部署和新区安监局全员执法的要求,大力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专项执法工作,以严格的执法倒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主动落实企业责任。

  4、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制定《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2018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通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增强执法工作实效性,规范执法监察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抓台账建设。抓好安监局、办事处、社区的台账建设。完善基础台账和日常的检查执法台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抓督查。新区安委办联合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针对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监督的科学性,找准薄弱环节,真正起到监督作用,重点督查新区各部门和各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落实安全责任。

  7、抓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管控指分中心项目招标,并在年底前完成系统的开发和上线试运行,推进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管控指分中心系统和光明新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充分融合,打通数据联接,打破数据孤岛,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充分调动基层安监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8、抓网格化建设。继续完善光明新区网格管理信息集中处理平台功能建设,细化专业安监消防网格,责任到人,推进专业安监消防网格制度上墙,完善新区社会治理体系,提高专业网格工作效率。加强对专业安监网格考核,推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充分调动专业安监网格巡查和整治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安监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

  9、抓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电子屏建设,各社区至少完成建设1个;推广安全生产LED流动宣传车,并依托宣传车成立安全宣传小分队,“穿街走巷”,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加快新区2台消防安全宣传车采购进度。加快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制作进度,制作完成后利用电子屏、安全播放小分队、宣传车、文艺晚会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巡播。根据市安监局工作部署,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

  10、抓“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黑名单”失信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确定本部门监管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

  11、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继续抓好有限空间企业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及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共5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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