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光明新区安监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要点

日期:2017年 06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字号:

  ‍  2015年是光明新区安监局正式成立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新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不断理顺体制机制,完善人员配置,提升执法水平,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以新区“四大整治”和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完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模式,打造新区建设发展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察督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及宣传培训考核等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情况

  2015年1-9月,新区累计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等安全事故275起、死亡24人、受伤172人、直接经济损失122.27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人、火灾事故死亡1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2.76%、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上升63.8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6.04%,安全生产四项统计数据“三降一升”趋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

  二、201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光明新区安监局前身为光明新区经服局下设的安监科,由于受限于先前的“大部制”体制,新区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投入不够,加上人力、物力不足,造成“头小身子大”的先天缺陷,难以独自完成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不长期依赖办事处和社区的安监力量。去年年底,光明新区安监局正式揭牌运作后,重新调动、整合力量,夯实全区安全生产的巡查、监督、检查和执法的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多举措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1、领导亲自主抓,统筹推进,落实会议和检查制度。今年,新区党工委会x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管委会常务会议x次专题审议了安全生产议题。安委会安排了2次新区安委会主任办公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明确任务。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新区领导迅速召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部署落实《光明新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危险化学品监管特点,突出抓好“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监管到位,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亲自深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强化队伍建设,配强班子,筑牢基层基础。通过内引外调的方式,增加业务能力较强的公务员3名。此外,通过社区政企社企改革,全区计划共配备专职安全员555人,其中两个办事处安监办下派人员和原有安巡队长人员共123人,社区现有巡查人员、安巡副队长和4名补招安巡队长人员共432人,全力打造了一支年青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专业安监队伍。

  3、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理顺体制机制。一是修订完善《光明新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四大责任的内涵,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最难解决的“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二是健全了基层生产安全监管机制,完善了安全生产新区监察、办事处督查、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了新区及办事处消安委与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充实消防基层火患巡查人员,实行“消巡合一”、“消保合一”,落实经费保障,使基层人员规范高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强化隐患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的秩序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年初,我局注重做好顶层设计,提前做好预案,涵盖整年的工作任务,全年不空闲,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点带面,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1、督查检查落实“四大整治”和13个专项整治方案。一是针对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全面推进38家农贸市场和39家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消防专项整治、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用电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个生活生产领域,我局牵头制定了13个专项整治方案,并迅速落实、执行方案,通过上述方案建立整治示范点,制定整治标准,社区、公安消防、业主及经营商户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场所落实隐患整改,查处非法经营场所,确保新区安全生产整体态势平稳。

  2、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根据上级市安委办的要求,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粉尘爆炸、废品收购站等八项重点行业领域,强力开展“八打八治”执法整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行动期间累计责令整改432家,责令停产停业16家,取缔非法企业6家,罚款98万余元。

  3、突出应对危险化学产品的专项整治。针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迅速采取行动。一是抓住重点,形成模式。光明新区辖区共有重大危险源5家,其中我局负责监管华星光电、x负责监管展辰涂料、x负责监管空气动力、x负责监管新星轻合金、公安局负责监管玉律民爆仓库。另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7家,这27家企业均已经过危化品标准化评审,达标率100%,按规定备案应急预案。在监管过程中,新区探索总结了一套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模式:“摸清家底、科学辨识、分类监管、一企一策”;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今年截至9月底,共检查企业109人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85份,发现安全隐患380处,整改安全隐患314处,其余跟踪督查企业及时整改。共查封企业5家,收缴机械设备共16台共取缔无牌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窝点2家,处理危险化学品约26.5吨。

  4、持续开展荣健农批市场消防整治。“12.11”火灾事故发生以后,新区高度重视,成立了荣健农批市场消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省政府的“四项整治标准”统筹开展荣健农批市场的消防整治工作。一是针对“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违法乱搭建,坚决予以清拆。今年1月份,清拆工作共出动4218人次、大型机械49台次,拆除违法搭建1.8万平方米,回收国有土地4.7万平方米,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二是加强荣健农批市场中片区和东片区经营期间的安全巡查、应急值守,安排公安、应急、安监等近100人驻守,实行24小时值班监管,确保商户经营期间消防安全平稳可控。三是按照市政府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深圳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5、强化对工业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新区工业园区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拨款435.88万用于整治全区253个工业园区用电安全整治,提升用电安全水平。二是对新区10个重点工业园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指导办事处对其中2家工业园区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金源宝工业园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设工业园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整治。

  (三)严格事故调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为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企业参与”三个维度着力推进,不断完善总结,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建立事故调查制度,规范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和完善事故调查的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道、应急处理、调查取证、责任追究、损害赔偿和结案的一整套完整流程,并对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的做法,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严肃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企业。

  2、制定了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由我局牵头修订了新区三大应急预案,组织举办应急演练,具体包括晨光乳业的现场危险化学品现场应急演练、新区3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的桌面推演以及深圳市华星光电公司2015年光明新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为此提升新区整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处置水平。

  3、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物质储备,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颁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分类编码标准(试行发布版)》,拨款150万购置充足的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工矿商贸企业突发事故(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突发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并专门对应急队伍开展定期的培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严格规范执法,解决突出问题

  执法水平不高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弊端,特别是办事处和社区的安监队伍执法手段不统一、随意性较大、习惯于商量式执法,为此,今年我局在规范执法方面加大力度,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

  1、建立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措施,进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文书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统一更新并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多种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真正做到设置合理、流程清楚、责任明晰、科学规范。

  2、指导两个办事处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准。为改善解决公明、光明办事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书写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较大的现象,专门对公明、光明办事处执法中队进行培训,统一执法文书填写标准,规范执法流程,从而进一步完善新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流程,全面提升了新区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3、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力度。以“控制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对新区范围内的重点企业、高危领域以及办事处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处理整顿,加强监管、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好基础薄弱、安全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经统计,今年1-9月,处罚金额430万元(含事故处罚,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倍),较好的完成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4、借助专业力量,迅速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在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听证申诉和处罚决定等重要环节,均要求法律顾问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流程的角度,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今年共采纳法律意见69条,规范了执法行为,规避了法律风险。

  (五)深入教育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过去,新区范围内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水平普遍不到位,只注重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对新区范围内的企业开展了系列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1、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作并派发了新《安全生产法》手册3000本、高层建筑逃生知识宣传单6000张、安全知识扑克牌5000盒、安全主题扇5000把。

  2、制作相关事故警示教育片。主动深入企业,制作“7.25”事故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短片,调动企业和职工的做好防范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该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企业和职工的高度认可。

  3、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设微信公众号、局政府网站等,比如在新区网站、绿色光明网、新区微博公众号发布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扩大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

  4、建立“实培训、真考核、严发证”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监管体系。对7500家企业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对1000家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送教上门”服务活动。

  (六)转变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省、市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的实施办法,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局领导与分管的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素养。今年,组织全局党员赴延安红色根据地参加“延安精神”的学习培训,结合“三严三实”精神要求,杜绝“不严不实”的“四风”问题,也为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提供了“导航仪”和“标尺”。

  3、深入群众,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结合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在全局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深入到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和群众诉求,真正做到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今年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富有成效、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三级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新扩充的安监队伍和“新区、办事处、社区”三级联动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的创新性、整体性和系统性不足,三级安监力量仍处在磨合阶段,未能形成合力,行政效能未能达到理想状态,特别是社区的安监队伍来源复杂,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对法规政策和上级工作指示理解还不够透彻,对本社区的情况掌握还不够全面,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行政强制权的法理缺位需要解决

  宝安区安监局委托我局在新区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不含行政强制),主要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在法理上,根据“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行政法原则,行政强制的执法权不能委托,为此我局并没有行政强制的执法权,行使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欠缺合法性,而由于实际需要,导致目前我局僭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新区范围内时有发生行使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的执法权现象,为我局承担法律责任风险埋下隐患。

  (三)国有土地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制约安监工作

  玉律民爆仓库建于1994年,是深圳市唯一一家经营、储备和配送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整个库区建有核定储存雷管30万发、工业炸药25吨,其用地于2005年全部被划在生态控制线,属于基本农田改造区,至此玉律民爆仓库变为违法建筑。由于该仓库位于电力高压走廊区,距离西气东输管道不足800米,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按照现有国有土地管理的政策规定,该仓库应该予以取缔,然而现在选择新址搬迁较为困难,而且该仓库的存在有其现实需求,如果采取强制查封关闭不符合实际情况,为此,该仓库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长期制约新区的安监工作。

  (四)社区集体的非法利益诉求引发查处困境

  2014年9月4日,李一康副秘书长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处理我区公明办事处楼村无证加油站有关事宜(深安办纪[2014]2号),会议要求由市经贸信息委牵头,会同公安、消防、规划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该加油站违法经营情况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于楼村社区集体公司政企不分,公司利用其社会管理职能的便利关系,使该加油站未办理相关证照就能开业经营,达到公司追求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公司背后众多的股民群众的反对是该加油站迟迟不能查处的最大阻力,“官群对峙”局面使当前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束手无策、力不从心。

  四、2016年的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察队伍。一是强化新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二是结合新区社区股份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强化社区安全巡查员队伍隐患排查、辨识和上报的专业水平,按照省安监局关于持证上岗的要求,严格培训考核制度,形成考核退出机制,调整充实基层安全巡查员力量。三是提高应对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难点,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谋定而后动。提高信息化手段监管效率,在充分沟通协调市、区各相关部门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安全生产信息化需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排查系统。二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对危险源筛查、辨识和风险评估能力。三是突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继续强力开展“八打八治”执法检查整治。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四是继续做好荣健农批市场中片区和东片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巡查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综合协调沟通,推动化解安全监管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积极向市应急办、市经贸信息委上报,充分沟通,推动化解玉律民爆仓库关闭、楼村无证加油站等安全生产监管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充分调动新区、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监管力量,强化安全检查巡查,确保新区整体安全形势平稳。

  (四)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粤委办[2015]6号)文件精神,正在修订的市党政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细化新区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建立责任图和责任链条,在链条的每一个环节中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岗位,定岗定责。

  (五)严格规范执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一是理顺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构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新区、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理顺党和政府、政府内不同部门间的职责关系。二是突出执法重点,抓好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三是编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权责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梳理和界定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分解执法职责,明晰执法环节,建立内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完善覆新区各部门、办事处、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