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专业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第二次)。
二、标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专业机构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招标文件第二次),请自行下载。
三、项目预算:48万元人民币(报价高于预算价格以上无效)。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评价资质(提供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保障报价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资料,取消报价资格。
五、警示条款:应急管理局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投标截止受理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5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光明区光明商会大厦19楼应急管理局1905室马观荣收),并登记相关信息,不接受邮件投递。
七、答疑事项:2020年5月14日17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八、组织评审:
1、定于2020年5月15日15: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商会大厦19楼应急管理局1928会议室组织开展评审。
2、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方式。
九、招标结果公示: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十、如果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商会大厦19楼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07 传真电话:0755-88211812
咨询电话:0755-88212547。
附件: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专业机构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招标文件第二次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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