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安监规〔2019〕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日期:2019年 03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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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安监规〔2019〕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