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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日期:2014年 10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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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本单位机关。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办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47.4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3年度,根据业务需要及工作实际,我办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3年度,根据业务需要及工作实际,我办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3万元。

  2013年度,我办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7.43万元,含车辆租赁费21万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办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增加5.57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办于2014年始,根据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因编制部门预算时,出国(境)计划还未审定,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拟与国际城市及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3.57万元。主要原因:因职能转变,2014年相较2013年度,部门工作量增加,现场调研次数增加,使用公务车辆次数增加。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7.43

0

0

47.43

53

0

2

51

   

注: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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