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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5年 12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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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2015年9月30日公布的《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如下: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0.4万元,较2013年135.08总体减少44.68万元,下降33.08%。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4年7月份车改前公务车26辆,车改后减少13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局201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15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90.15万元,平均每辆3.47万元。公务车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125.31万支出减少35.16万元,同比下降28.06%。

  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次,共0.25万元,具体为接待外市城管综合执法单位来新区交流学习接待工作。较上年9.52万元支出减少9.27万元,同比下降97.37%。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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