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因光明区绿化管养服务A、B、C、D、E包,管养期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名称)5个项目原合同到期因服务到期后招标工作未如期完成,现申请延期管养一个月(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光明区绿化服务A、B、C、D、E包(2021年4月)(项目名称)5个项目的延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由原管养单位负责标段范围内绿化管养工作。
附件:1、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A包
2、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B包
3、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C包
4、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D包
5、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E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