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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出首张生活垃圾分类罚单

日期:2020年 10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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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上午,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未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光明街道开出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光明区首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执行到位。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光明街道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坚决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贯彻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精神,通过派发传单、播放广播、建立不文明现象曝光栏等方式对沿街商户、物业小区、城中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共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986份。(二)在日常巡查上出实招。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小区、城中村、沿街商铺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督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物业服务企业、收运处理企业、商户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规范各主体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今年以来,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319次、执法专项行动23次。(三)在执法查处上敢作为。坚决以《深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抓手,敢于作为,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未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的单位、小区、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对于个别屡教不改的违法主体顶格处罚,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地生根提供强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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