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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处理暂扣物品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1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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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和执法行动中,依法暂扣了一批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违法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详见附件),由于相关当事人未到相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受调查和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请各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各相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将依法对暂扣的物品进行处置。

  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电话:(0755)27402400

  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人民路34号

  电话:(0755)27739904

  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旧围1号

  电话:(0755)88217635

  凤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家南路18号

  电话:(0755)23193474

  玉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路33号

  电话:(0755)23405575

  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建设大厦

  电话:(0755)29428563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扣物品清单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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