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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8年 03月 0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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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新区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抓质量促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立足部门职能,统筹新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围绕《光明新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密切跟踪新区经济总体发展态势,定期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经济运行情况。细化分解产值、固投等主要指标任务,狠抓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确保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50.12亿元,增长9.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04.49亿元,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1.89亿元,增长13.2%;固定资产投资371.56亿元,增长2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31亿元,增长9.0%;进出口总额108亿美元,与去年持平;全口径税收收入126.67亿元,增长16.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5亿元,同口径增长12.1%。

  (二)谋战略出思路,抢抓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重大机遇。一是本着实事求是又适当高标定位的原则,超前谋划新区未来10-15年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努力在建设先进制造先行示范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宜居宜业先行示范区走在最前列;二是全面总结新区2014年以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情况,圆满通过国家发改委年度评估考核和中期评估现场考评。11月,胡汝林副主任应邀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新型城镇化论坛上发言,介绍推广“深圳经验”和“光明模式”;三是开展《光明新区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中的定位与策略路径研究》《光明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深化深莞协同创新发展策略研究》等多个重大课题调研,积极谋划新区发展新思路;四是聚焦发展短板,组织编制《光明新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光明新区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计划》等多个政策文件。

  (三)突出重大项目带动,夯实城市发展根基。深入实施项目引领战略,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大建设、大提升。一是全面统筹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细化任务分工,组织集中开工重点项目65个,总投资约699亿元,年度投资71亿元,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政府投资管理,2017年新区安排政府投资规模50亿元,较2016年30亿元增长67%,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开展市投区建竣工项目双算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社会投资项目落地,完成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国信通通讯科技大厦、海吉星三个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工作,协调推动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等加快建设进度;四是统筹推进光明新区停车设施建设,起草编制《光明新区综合公园新改扩建项目工程咨询阶段成果编报指引》,为新区综合公园建设、停车位配备等方面提供审核标准和依据。

  (四)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增强服务和保障发展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全面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一是按照高标准、快发展要求,优化预算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城市品质提升、交通大会战、安全生产、民生大福祉和山水大文章项目,全力支持城市发展空间支出;二是制定并印发《光明新区部门预算执行考核办法》,完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通过提前统筹、强化执行进度宏观调控、年度预算中期调整、月度通报等多项措施,确保财政预算有效执行;三是提前谋划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试编的基础上,建立预算项目三级申报体系,每项支出按照工作内容和实际用途细化至最底级;四是对照新区未来发展定位,首次编制《光明新区中期财政规划》,科学测算、规划中长期财政保障能力,合理区分刚性支出、可变支出以及项目资金总需求和分年度需求,探索建立财政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五)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坚持以规范的流程设计、完善的岗责体系、健全的机制配套和有效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办事处财政资金管理,所有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二是印发《光明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7年光明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重点解决以往“买人买事”不分、履约管理松散、绩效评价缺失等问题,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先后完成54家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及新区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工作,指导各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四是严格落实财政监管,先后开展了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市“孔雀计划”资金企业检查以及新区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等工作,完成国土分成收支审计、2016年固定资产决算,委托市财政委进行国库现金管理,实现国库现金保值增值;五是选取新区教育费附加、社康维持及经发资金等专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深入推进新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坚持新发展理念,开创产业转型升级新局面。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一是紧紧围绕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印发《光明新区2017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节能措施,2016年度区级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从垫底到全市排名第二的大跨越;二是印发《光明新区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光明新区促进产业发展2017年度实施方案》,推动抓好产业空间拓展、旧工业区改造、招商选资、产业新动能培育引进等工作;三是圆满完成国家发改委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中期评估现场核查工作,12个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中,6个项目已实施完成、累计完成投资7.83亿元,占2018年前需完成总投资的91.82%;23个自主实施项目中,累计完成投资36.07亿元,占2018年前需完成总投资的61.17%;四是出台《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规模10亿元的母基金,推动红土光明基金落地,制定科技金融发展政策,加大金融风险排查力度,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落实光明新区国企分类改革发展方案及相关组建实施方案,加快实现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一是积极推动光明集团与华侨城集团全面合作,以光明小镇建设为契机,带动新区文化旅游及其相关延伸产业的发展;二是按照“科学定位、资源集中、分类管理、市场化运作”原则,整合新区城投公司、经发公司、原公明及光明办事处辖属8家企业,以及公明、光明公路站,组建光明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国企百亿资产的突破;三是围绕权责关系、结构调整、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领域,修订完善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6”系列制度,采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的方式,实现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四是修订《光明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扩大资产管理概念,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处置方式及审批权限等内容予以明确规范,按照市财委统一部署开展新区政府物业及场地清理工作。

  (八)规范社区企业运营,推动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创新监管模式,引导和鼓励集体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按照“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扶持”的思路,先后印发《社区集体企业集体用地合作开发交易程序》《光明新区社区集体公司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社区集体经济的资金资产资源交易行为;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光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光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加快社区股份公司换届选举;三是落实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运用整改工作,制定《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运用整改工作方案》,完善银企互联功能和实时预警,强化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管;四是积极协调调处李松蓢社区股份公司管理信访问题,坚持每周走访办事处和社区,积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在党的十九大特别防护期内,指派专人每日与李松蓢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五是开展“三资”清查,完善“三资”台账,推动“三资”交易进平台工作,全年在三资交易平台上成功交易项目168宗,总金额14.15亿元。

  (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各项统计调查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一是狠抓各项数据统计工作,加强数据采集、整理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做好区域生产总值、工业、投资、房地产等主要经济指标监测;二是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各专业报表上报工作,整理发布《2016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撰写专题报告,让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更加快捷便利地分享统计数据和信息;三是走访华星光电、诚威等4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调研服务工作,跟踪落实科陆、迈瑞等企业在光明新区产值纳统进展情况,为新区经济持续发展献力;四是深入基层一线,高标准完成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一体化住户调查新周期样本轮换、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规下工业抽样等多项统计调查工作;五是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印制并发放《统计法》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多条,“双随机”执法检查20余次,核查企业71家,推进依法依规统计。

  此外,我局在其他职能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收发文12268份(其中收文8871分,发文3397份),举办会议1296场;完成《光明信息》等党政刊物信息积分2114分(年度积分任务1260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业务7716宗,办理入户指标卡3201个,农转非卡801个;评审政府投资项目81个,申报总投资191.14亿元,审核后总投资164.97亿元,节省政府投资26.17亿元;批复项目建议书96份,可行性研究报告18份,初步设计及概算106份,资金申请报告26份;受理11所民办中小学的调价申请;接收45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按规定对1个需专门开展审查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完成国库支付点击231680笔,核拨资金163.69亿元;完成涉案物品价格认定650宗,认定标的金额710万余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各项工作面临的挑战:一是新区的规划定位需进一步优化。随着我市“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战略的实施,新区未来发展定位、中心区打造、产业集聚发展等问题需要从更高的战略层面来统筹考虑;二是城市功能仍有待完善。作为原特区外地区,新区基础设施供给总量不足,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标准较低,基础设施布局不均衡;三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从特区一体化指标来看,新区的千人学位数、人均公共文体设施等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局将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根本指引,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积极发挥龙头作用,为新区打造“产业新城、科学新城、美丽新城、幸福新城”和建设“质量型创新型智造强区、现代化国际化绿色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舞好发展龙头,统筹新区经济取得新突破。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突出质量引领,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新区2018年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分析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建议,推动新区经济取得突破。力争2018年光明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以下增长目标: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9.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左右。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坚持抓重点带整体,聚焦基础性重大改革,以主要矛盾的解决推动新区整体改革任务的突破。一是统筹推动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教育、创新、医疗、卫生、体育和交通等领域推出一批有探索意义的改革举措,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先行试点;二是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优势,开发建设光明新区智慧财政管理系统,重构预算管理流程环节,实现预算编制、下达执行、核对结算、统计分析等四个环节的无缝对接,提升预算管理安全性和科学性;三是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1+4”手段(1个平台,四个办法),加快代建制、EPC模式规范和完善,落实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厘清部门权责边界,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深化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改革,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对专户管理的土地整备资金由主管部门自行审批,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五是区分重点产业项目和一般产业项目,优化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流程,全力打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三大未来产业为支撑的“1+3+3”现代新兴产业体系。

  (三)聚焦产业转型,争当绿色发展排头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探索推动更多子基金落户新区,落实科技金融发展政策,促进新区金融资源集聚发展;二是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思路,扶持一批增长性强、效益好的企业,打响创新型产业用房“光明品牌”,年度内重点做好秋硕片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回购、招商及管理工作;三是做好节能工作统筹,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加强社会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全面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商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光明高新园区创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和督察督办机制,及时跟进、督促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坚持科学理财,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密结合新区当前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一是强化资金统筹,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保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益,切实改善和提升光明新区基层管理和基础设施面貌,逐步塑造现代化城市形象;二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探索跨年度平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三是强化财政监管,编报2017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2018年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等专项工作,合理利用现金管理手段,实现新区国库现金保值增值;四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规范的流程设计、完善的岗责体系、健全的内控机制,认真办理各类预算资金拨款、记账、对账,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可靠,做到资金拨付零误差。

  (五)加快资源整合,做强做优做大新区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快新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战略重组,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综合竞争力。一是不断优化国企资源配置,加快建发集团资源整合,争取做大做强一至两家龙头企业,深化光明集团与华侨城集团全面合作,做强制药、乳业、旅游三大拳头品牌;二是落实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6”制度相关规定,放管结合规范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夯实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稳步推进国企党建工作,着力形成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四是在印发《光明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暂行办法》基础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信息,落实检查抽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强化监管落实,推动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破解新区集体经济发展难题。一是修订完善《光明新区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光明新区扶持社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从源头规范集体经济运行;二是持续完善“三资”台账,对集体资产监管和财务监控两个平台的数据进行更新,进一步推动“三资”交易进平台,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修订社区股份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人事、财务、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四是积极引导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严格执行《光明新区社区集体公司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支持社区股份公司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招商引资,推动集体经济向高端、绿色、生态方向发展。

  (七)严抓数据质量,谋求企业服务和统计监测新突破。创新统计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用精准的数据服务决策、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一是全面跟踪落实重点企业纳统工作,多渠道获取已达规模或即将达到规模的企业名单,建立动态入库企业台账,对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其尽快入库申报;二是以目标任务为导向,以统计数据为基础,密切跟踪任务分解完成情况,抓好新开工项目投资统计入库工作,加强投资、房地产趋势把控,按月按季跟踪监测各项投资统计指标的变化趋势,及时提供分析报告,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三是围绕数据求质量,不断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办法,做好各类报表填报,确保源头数据准确性,着力增强统计准确反映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统计监测服务水平;四是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发布及资料开发、人口变动调查、一体化住户调查等各项周期工作,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摸清家底,总结技巧,改进方法,提升统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八)转变思想作风,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增强全局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一是鲜明政治态度,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守政治信仰,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按照新区建设依法依规、智能便捷、运转高效、勤政廉洁的群众满意型政府要求,全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结构合理的干部职工队伍,全面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财政管理、国资监管等相关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守住安全稳定廉政底线,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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