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粤发改投资〔2011〕1057号)、《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105号)、《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2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1年度第一批审批项目(共22个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项目名单
(一)光明公安分局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设备购置)
(二)公光路全域景观提升项目
(三)合水口社区力辉电机厂西侧边坡工程
(四)楼村北片区全域景观提升项目
(五)虹桥公园(二期)工程
(六)新城公园局部景观改造提升(含婚姻登记处)项目
(七)观澜森林公园大雁山景区公园入口道路品质提升工程
(八)民政残联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九)光明区纪委监委基地配套工程
(十)永裕路1号边坡治理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十一)楼村水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十二)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工程
(十三)光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四)公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五)新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六)凤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七)玉塘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八)马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九)东长路大外环节点全域景观提升项目
(二十)光明高级中学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二十一)光明科学城启动区土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二十二)光侨雅苑、红坳、星河幼儿园装修工程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时间从4月8日起到4月28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