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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第一批审批项目(立项阶段)公示

日期:2021年 04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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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粤发改投资〔2011〕1057号)、《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105号)、《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2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1年度第一批审批项目(共22个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项目名单

  (一)光明公安分局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设备购置)

  (二)公光路全域景观提升项目

  (三)合水口社区力辉电机厂西侧边坡工程

  (四)楼村北片区全域景观提升项目

  (五)虹桥公园(二期)工程

  (六)新城公园局部景观改造提升(含婚姻登记处)项目

  (七)观澜森林公园大雁山景区公园入口道路品质提升工程

  (八)民政残联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九)光明区纪委监委基地配套工程

  (十)永裕路1号边坡治理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十一)楼村水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十二)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工程

  (十三)光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四)公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五)新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六)凤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七)玉塘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八)马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九)东长路大外环节点全域景观提升项目

  (二十)光明高级中学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二十一)光明科学城启动区土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二十二)光侨雅苑、红坳、星河幼儿园装修工程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时间从4月8日起到4月28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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