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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光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虹桥公园和马拉松山湖绿道委托运营PPP项目进行市场测试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7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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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了解拟实施PPP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和公众态度,提高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光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指引》(深光府办〔2021〕6号)和国家、省、市及我区对PPP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光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现对虹桥公园、马拉松山湖绿道(不含百花段)委托运营PPP项目进行市场测试,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虹桥公园和马拉松山湖绿道(不含白花段)定位为集休闲、文化、运动、旅游为一体的智慧型开放景区。其中虹桥公园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以东,观光路以北,光明湖以南,公园总占地面积402.93公顷;马拉松山湖绿道(不含白花段)起于圳园路科学城展示中心,止于观光路,全长25.169公里,宽6米。

  本次拟委托运营的主要内容包括绿化管养、公厕管理、设备管养、场馆设施维护、桥体与建构筑物维护、场馆物业管理与运营、活动组织运营、智慧化园区建设和运营、园区安保服务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管理与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防火、防盗、消防、防疫和商业开发等。

  二、运作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拟授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选取社会资本方采用PPP项目模式实施虹桥公园和马拉松山湖绿道委托运营项目。

  项目合作期限共15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完好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所有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

  三、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可通过准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运营获得经营性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体育场馆收费、配套和服务用房经营出租、停车场收费等);但项目公司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贴。

  政府在运营期内每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将作为本次社会资本采购的竞价标的。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与项目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实施机构可要求项目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并有权扣减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四、社会资本产生

  (一)社会资本准入条件

  社会资本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同类型设施的运营管理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根据本项目特点,政府方将着重从运营管理能力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

  (二)采购方式和平台

  本项目将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采购公告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的平台发布。

  (三)竞价标的

  项目竞价标的为运营期政府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初步估算为5800万元/年。各社会资本应在综合考虑项目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利润及风险,以及本项目回报机制及价格调整基础上,自行报价。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市场测试的主要目的,是为确认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运作方式的合理性,后续可能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研究论证的深化和本次市场测试反馈的信息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一切有关事宜均以最终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以及本项目实施机构认可并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投资人不会因此在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优待,也不会因反馈的意见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不参加市场测试的投资人如满足采购文件资格,仍可参与项目的正式采购程序。

  (三)除本公告外,本次市场测试恕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材料和信息,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和信息的请求。同时,如各方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商业机密,我方也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四)本次市场测试持续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日上午09:00至2021年8月6日下午18:00),请投资人、从业者及社会公众在公告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附件“市场测试意见反馈一览表”,其中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工、韩工

  联系电话:0755-88214559、27405916

  邮箱:fgjpszx@szgm.gov.cn,gmxqcgjbgs@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光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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