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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研究课题购买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9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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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精准把握光明区优化营商环境现状,探索下一步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的改革思路。我局拟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

  本课题研究经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万元。

  二、研究内容

  (一)结合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和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系统分析光明区营商环境发展现状,精准衡量各领域的改革进展成效,摸清当前光明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并提出下一步营商环境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二)综合考虑光明区当前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性政策,深入挖掘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现状,摸清光明区重点产业的政策落实情况、制约发展因素等,探索形成具有光明特色的重点产业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思路。

  三、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要求,结合光明区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课题研究成果能为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研究期限

  第三方机构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正式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充足、高水平的研究咨询力量,一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服务类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抽出骨干力量组建课题组,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应在营商环境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对全国、深圳市和光明区营商环境情况熟悉,在营商环境提升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三)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合理利用科学研究方法,实地调研评估光明区当前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进展,深入分析探索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突破点,按课题要求进度形成研究成果。

  六、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提供《课题研究工作方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复印件、业绩证明等材料。

  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为:

  电子版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加盖单位印章的pdf版,于2021年9月14日18:00前发至fgjzhk@szgm.gov.cn;纸质版需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于9月14日18:00前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1号门5楼522室(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叉口),逾期不再受理。

  七、确定方式

  申报截止后,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综合考虑承接机构相关资质、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课题单位报局务会研究确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21384522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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