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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明区文化馆等五个PPP项目市场测试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9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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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了解拟实施PPP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和公众态度,提高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光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指引》(深光府办〔2021〕6号)和国家、省、市及我区对PPP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对光明区文化馆、红坳村安置房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勤诚达正大城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中粮云景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宏发嘉域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等五个PPP项目进行市场测试。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光明区文化馆

  光明区文化馆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占地361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485.02平方米。其中分为4座场馆,分别为A座文化馆4988.71平方米、B座图书馆6136.13平方米、C座文化馆培训中心5188.25平方米、D座会堂3836.92平方米;其他包括地下室及设备用房、连廊、广场等。

  (二)红坳村安置房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红坳村安置房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凤凰街道凤凰社区1-2楼的政府公配物业,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包括图书室275平方米、多功能活动室475平方米、文体培训室300平方米及其他功能用房450平方米。

  (三)勤诚达正大城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勤诚达正大城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位于玉塘街道长圳社区2楼的政府公配物业,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图书室300平方米、多功能活动室700平方米、文体培训室405平方米及其他功能用房595平方米。

  (四)中粮云景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中粮云景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位于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中粮云景广场和中粮云景花园2楼的政府公配物业,建筑面积约2712平方米,其中包括图书室500平方米、多功能活动室900平方米、文体培训室502平方米及其他功能用房810平方米。

  (五)宏发嘉域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宏发嘉域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2-3楼的政府公配物业,建筑面积约1538平方米,其中包括图书室300平方米、多功能活动室500平方米、文体培训室438平方米及其他功能用房300平方米。

  四个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应保证功能设置面积偏向于文化方面,其中公益性为主的公共文化功能面积(图书室及多功能活动室)须占总面积50%以上,文体功能面积(图书室、多功能活动室及文体培训室)占项目总面积的70%以上。项目建设面积最终以实际移交时确定的面积为准。

  二、运作方式

  (一)光明区文化馆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拟授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选取社会资本采用委托运营(O&M)模式实施,项目合作期限共20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应在光明区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管理工作,通过自主经营以及政府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取合理收益。合作期内,政府持有项目土地和资产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规定范围内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全部资产及其涉及的所有存档资料无偿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从移交之日起,项目公司对移交的资产提供一年(质量保证期)的无偿保修服务。

  (二)四个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拟授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为项目实施机构。选取社会资本采用委托运营(O&M)模式实施,项目合作期限共20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因四个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资产规模及营收规模均较小,从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项目不要求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也不参股。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持有项目土地和资产所有权,社会资本享有项目经营权并负责项目范围内房屋建筑、相关托幼、文体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运营与维护管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合作期满,社会资本应将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三、交易结构

  (一)光明区文化馆

  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需在与实施机构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后30日内,全部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在光明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本项目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注册资金或由第三方代持中标社会资本的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足额缴纳。

  项目公司须在PPP项目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制定项目功能优化升级的具体方案,首次投入资金不少于1580.43万元。

  本项目可通过股东借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等合法方式进行融资。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书面许可批准的前提下可依运营权而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依法提供质押担保,但所融资金应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当项目公司无法及时融资到位,社会资本应采取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四个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资本须在PPP项目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制定项目功能优化升级的具体方案,首次投入资金分别为红坳村安置房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360万元、勤诚达正大城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478.50万元、中粮云景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663万元、宏发嘉域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330万元。

  因本项目投资较少,暂按全部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完成项目投资,不再进行融资。项目未来确需融资时,由社会资本负责融资,政府方不提供任何担保,且所融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

  四、回报机制

  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可通过准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运营获得经营性收入,当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建设投入的运营成本和获得的合理利润时,由政府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贴。

  本项目作为文化类项目,属于准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在满足政府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经营性收入可通过文化培训场地出租、会堂临时出租、停车场收费等方式(光明区文化馆)或助餐配餐服务、文体娱乐服务、托幼服务收费等方式(四个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取得。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与项目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实施机构可要求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进行限期整改,并有权扣减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光明区文化馆

  1.功能优化专项考核主要对优化质量、资金投入、安全管理、进度目标、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考核。功能优化专项考核办法及标准最终以实施机构在考核前制定的为准。

  2.运营期绩效考核主要分为常规考核和临时考核。合作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考核,在社会资本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运营服务报告后启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框架主要由产出(80%)、效果(15%)、管理(5%)及其他加分项组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产品、项目维护管养、群众满意度、投诉和媒体曝光、计划管理能力、信息公开指标等方面。鉴于每年度的运营内容或者相关制度也会变化,考核标准需要相应更新调整,届时由政府及社会资本方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细化。

  临时考核可随时组织。如考核发现缺陷,则以书面形式通知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应在接到政府的书面通知后,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修复缺陷。

  合作期第一年社会资本考核总得分为功能优化专项考核得分(占比60%)和第一年运营绩效考核得分(占比40%)之和。除合作期第一年外,项目公司每个运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为该年度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考核总得分。项目公司在年度考核中的总得分低于85分的,政府方可按相关公式计算扣款金额后从当年应当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中扣除。

  如果项目公司连续2年或连续5年内累计3年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则视为项目公司重大违约,政府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超额收益分享机制:政府方每年将对项目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审计项目公司财务状况。经审计发现项目公司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至审计对应的运营年为止,若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税后)超过10%时,启动超额收益分享机制,政府方有权分享当年项目净利润的60%,并从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中扣除。

  (二)四个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1.功能优化专项考核主要对优化质量、资金投入、安全管理、进度目标、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考核。功能优化专项考核办法及标准最终以实施机构在考核前制定的为准。

  2.运营期绩效考核主要分为常规考核与临时考核。合作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考核,在社会资本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运营服务报告后启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框架主要由管理(20%)、服务(70%)、监督与评价(10%)组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设施维护、文化服务、社区饭堂、托育服务、服务监督、社会影响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鉴于每年度的运营内容或者相关制度也会变化,考核标准需要相应更新调整,届时由政府及社会资本方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细化。

  临时考核可随时组织。如考核发现缺陷,则以书面形式通知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应在接到政府的书面通知后,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修复缺陷。

  运营期第一年社会资本考核总得分为功能优化专项考核得分(占比60%)和第一年运营绩效考核得分(占比40%)之和。除运营期第一年外,社会资本每个运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为该年度社会资本运营情况考核总得分。社会资本在绩效考核中得分低于85分的,政府方可按相关公式计算扣款金额后从当年应当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中扣除,若扣减费用大于当期应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的,不够扣减的部分在运营维护保函中提取。

  如果社会资本连续2年或者连续5年内累计3年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则视为社会资本重大违约,政府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社会资本产生

  (一)社会资本准入条件

  社会资本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平台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采购平台为实施机构官方网站和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的网络平台。

  (三)竞价标的

  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的竞价标的为合作期内政府每年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其中光明区文化馆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需进一步测算;红坳村安置房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171.80万元/年,勤诚达正大城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175.70万元/年,中粮云景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135.50万元/年,宏发嘉域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174.40万元/年。

  (四)评标标准和办法

  本项目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进行资格预审和评标,评审和评标专家将按规定组建,并按相关规定确定中标社会资本。评标采取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部分50%、技术方案30%、报价20%;具体评分细则在采购阶段另行按程序确定。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市场测试是本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的环节之一,我局可能根据本次市场测试反馈的信息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一切有关事宜均以我局最终批准的实施方案,以及本项目实施机构认可并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投资人不会因此在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优待,也不会因反馈的意见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不参加市场测试的投资人如满足采购文件资格,仍可参与项目的正式采购程序。

  (三)除本公告外,本次市场测试恕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材料和信息,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和信息的请求。同时,如各方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商业机密,我局也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四)本次市场测试持续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9日下午18:00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18:00),请投资人、从业者及社会公众在公告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附件“市场测试意见反馈一览表”,其中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晓媛、游欣、林燕芳

  联系电话:0755-88211247、0755-88214559

  联系邮箱:fgjpszx@szgm.gov.cn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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