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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2021年 11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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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互动交流”栏目进行监督

  网址:http://www.szgm.gov.cn/hdjlpt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公开类别及事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
一级二级
1机构职责机构领导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室
2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本部门转载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及解读各相关科室
3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办公室
4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办公室
专项资金信息单位年度专项资金办公室
5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企业投资项目变更、延期、核准等业务办理投资科
公共服务粮食收购备案(变更)、粮食收购备案(注销)、粮食收购备案(首次)等业务办理城市和社会发展科
行政处罚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统计科
行政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统计科
6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统计科
7其他工作动态与业务相关的工作动态信息各相关科室
通知公告相关通知公告各相关科室
8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单位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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