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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日期:2018年 02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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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林树平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

  二、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三、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业、商业、能源电力、旅游业、科技、信息、科普、农业、畜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相关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系统包括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61人,实有人数56人;退休1人。具体如下:

  1.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20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

  2.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6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3.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数21人,实有人数20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抓重大项目,力促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2.抓招商引资,以增量带动跨越发展。

  3.抓载体提升,腾笼换鸟促进高端产业集聚。

  4.抓三产发展,完善功能提升城市能级。

  5.抓企业服务,优化环境提升企业竞争力。

  6.抓科技创新,集聚资源提升创新创业水平。

  7.抓民生任务,促进新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收入46430万元,比2017年增加9325万元,增长25.1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6430万元。

  2018年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支出46430万元,比2017年增加9325万元,增长25.13%。其中:人员支出18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44235万元。

  预算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

  1.基本农田经营权回收经费增加13000万元;

  2.对口扶持专项资金增加3508万元;

  3.劳务派遣工作经费增加485万元;

  4.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减少6000万元;

  5.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经费减少800万元;

  6.基本农田改造和维护专项资金减少640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预算4336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42173万元。

  (一)人员支出8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房改住房补贴经费、住房公积金经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36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42173万元,具体包括:

  1.贸易工业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指导招商引资、统筹新区经贸会展活动等。

  2.对口扶持工作经费46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汕尾、西藏、广西百色等。

  3.商业旅游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商贸服务业、调节能源供应和使用、指导旅游产业发展等。

  4.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等。

  5.企业服务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企业建设运营服务、加工贸易平台维护、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

  6.农业管理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业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技推广等。

  7.科技信息管理经费55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新区科技创新、科普活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高交会参展等。

  8.党组织活动经费37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党组织建设工作等。

  9.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绩效评估管理等。

  10. 基本农田经营权回收经费1300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收回光明小镇范围内迳口社区、楼村社区、碧眼社区的基本农田使用权等。

  11.计生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等。

  12.机动经费100万元。

  13.劳务派遣工作经费4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等。

  14.对口扶持专项资金7328万元,主要用于精准帮扶汕尾市城区6个贫困村项目;帮扶汕尾城区民生项目;对口帮扶西藏察隅建设汽车修理、贫困就业和人才培训一体化基地项目和察隅县武警中队营房搬迁项目;对口帮扶广西百色项目等。

  15.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区内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特色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与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上市培育、品牌建设等生产经营活动,鼓励上市企业及其他实力企业在新区设立总部、研发基地等。

  16.基本农田改造和维护专项资金23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农田改造工程各项目尾款和基本农田后续管理维护等。

  17.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等。

  二、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预算140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94万元、项目支出812万元。

  (一)人员支出5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房改住房补贴经费、住房公积金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812万元,具体包括:

  1.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376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会展中心运营等。

  2.投资推广中心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推介新区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

  3.留学创业园经费386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留学生创业园运营管理等。

  三、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预算166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12万元、项目支出1250万元。

  (一)人员支出41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房改住房补贴经费、住房公积金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1250万元,具体包括:

  1. 动监所工作经费12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验、新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7525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165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36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相同。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及新区外事部门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本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9万元,其中: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9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现有公务车辆4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局本级和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共3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13)。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和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家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因此本部门预算能单独说明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三、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预算。

  四、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局本级、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光明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7万元,降低16%。主要是对机关运行经费严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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