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王毅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业、商业、能源电力、旅游业、科技、信息、科普、农业、畜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相关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包括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光明新区高新园区服务中心、光明新区动监所、光明新区信息中心、光明新区投资推广中心、光明新区总商办共6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76人,实有人数66人;离休0人,退休0人。局本级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4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狠抓规划引领,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狠抓招商引资,着力增强新区发展后劲;
3.狠抓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一流产业园区;
4.狠抓产业载体建设,着力提升新区对新兴产业的承载能力;
5.狠抓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促进新区产业高端化。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收入5147万元,比2015年增加256万元,增长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147万元。
2016年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支出5147万元,比2015年增加256万元,增长5%。其中:人员支出1152万元、公用支出493万元、项目支出3502万元。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
1.信息中心公益性公共场所WIFI租赁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增加支出;
2.动监所新增政府采购支出;
3.新增微软孵化器项目支出等。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预算51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52万元、公用支出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3502万元。
(一)人员支出115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0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3502万元,具体包括:
1.贸易工业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指导招商引资、统筹新区经贸会展活动等。
2.微软孵化器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光明微软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引进微软项目技术及创新资源落户新区等。
3.对口扶持工作经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汕尾、汕尾市城区、贵州。
4.商业旅游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商贸服务业、调节能源供应和使用、指导旅游产业发展等。
5.农业管理工作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业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技推广等。
6.科技信息管理工作经费21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新区科技创新、科普活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高交会参展等。
7.企业服务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企业建设运营服务、加工贸易平台维护、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
8.园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38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会展中心运营、高新技术园区和三大优势产业集聚基地建设与管理等。
9.信息中心工作经费6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网络维护、短信平台通信维护、信息安全检查、新区政务网接入、新区网站运营、公益性公共场所WIFI建设等。
10.动监所工作经费预算857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验、新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等。
11.投资推广中心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推介新区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
12.留学生创业园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留学生创业园运营管理等。
13.总商办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总商会、工商联、“两新”工委日常工作等。
14.计生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等。
15.办公场所搬迁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本单位办公场所搬迁支出。
16.机动经费132万元。
第四部分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2016年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1309万元,其中货物类385万元,服务类924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5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现有公务车辆4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基金预算为零,无相关支出。
二、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包括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及光明新区高新园区服务中心、光明新区动监所、光明新区信息中心、光明新区投资推广中心、光明新区总商办等5家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未能单独说明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三、所属事业单位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公务用车数未定。
四、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附件:1、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1.xls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