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引进符合光明区鼓励发展的市外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根据《深圳市光明区鼓励市外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19〕3号),我局研究编制了《深圳市光明区鼓励市外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奖励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21日期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光明区招商科技园A3栋宣传栏张贴两种方式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经汇总,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现将此征求意见结果公示上网,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