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揪出国企背后的贪腐“蛀虫”
日期: 2018年 10月 24日    信息来源: 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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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各种严重腐败的现象中,国企腐败是重灾区。一批“国企蛀虫”隐藏其中,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谋取私利,构筑利益输送“黑洞”,蚕食国有资产,形成“链条式”腐败,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金雁集团)系列案件就是一宗在梅州地区影响较大、较为典型的国企腐败案件。2018年初市监委成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建固指示:“一定要进行彻查,给梅州百姓一个交代!”。案件调查组攻坚克难,100天内把该系列案件攻破下来。共立案2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人,涉及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5人,党纪政纪处分22人,涉案金额高达9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违规“小金库”浮出水面

  金雁集团是集有色金属(铜)探测、采挖、冶炼、深加工为一体的梅州市唯一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成立于1988年,当前净资产评估值约9亿元,年工业总产值3亿元,年创利润1000万元以上,下属及参控股企业9家,现有在岗职工1500多人。曾经荣获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企业、中国机械500强企业、广东省企业100强、广东省优秀企业、广东省文明企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为梅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是这样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竟然被张小兵、谢飞鸣、廖伴梅等一批人当成满足个人贪欲的"富矿"。他们上下串通、内外勾结,从“一把手”到中层干部,从企业内部延伸到外部,损公肥私、谋取私利,形成“链条式”腐败蚕食国有资产,造成金雁集团业绩从2007年的工业总产值25.09亿元, 到2012年下滑至13.22亿元,当时公司上下人心涣散、怨声载道。

  2014年,梅州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金雁集团领导干部违规设立“小金库”。经调查,发现在时任总经理张小兵的授意下,金雁集团违规设立了多个“小金库”。出生于1967年的张小兵,是梅州兴宁人,1988年12月起历任金雁集团副总经理、金雁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3月27日被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张小兵多次交待金雁集团供销部,以及下属厂矿企业梅州市明珠冶炼有限公司、梅州市金雁铜业公司玉水硫铜矿、广东金雁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从对应的“小金库”中调拨资金到金雁集团“小金库”,并将金雁集团所属门店部分店租也缴入“小金库”,合计809.55万元,由张小兵审批支付使用,主要用于年终干部职工福利发放、上级指派的支出、超标准接待和有关单位慰问金和年节送礼等支出。经张小兵同意,每年底总公司派人对各个“小金库”开支情况进行审核,然后管理帐目人员在负责人授意下将会计凭证和账簿统一进行销毁。

  柳暗花明呈转机瞄准供销部

  2018年1月,梅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就接到重任——继续深挖3年前金雁集团系列案件线索,这是一个烫手山芋。从2015年着手开展调查以来,因金雁集团私设“小金库”案件的重要证据——原始会计凭证和账簿等已被销毁,诸多线索已断,张小兵等人应对调查设置“小金库”问题有备而来、准备充分。然而,金雁集团存在的问题就仅仅是私设“小金库”吗?这里面就没有国企高层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贪腐问题吗?调查组果断调整办案思路,一切从头开始!

  调查组成员迅速调整方案,根据前段初核情况,梳理出几个调查思路。一是张小兵等人私设“小金库”过程中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问题;二是涉嫌渎职犯罪问题。经调查,发现金雁集团2004年间将3块土地以直接转让方式卖给梅城某一房地产公司,存在违规低价销售国有土地问题,涉嫌渎职犯罪。

  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张小兵等人从2002年第一次销毁会计资料,到2010年11月最后一次销毁账册的时限,已过追诉时效,而且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属于公安管辖案件;而未经公开拍卖非法转让国有土地问题,也已过追诉时效。单纯以这两个罪名留置相关人员难以实施,调查组再一次陷入困境。面对困难,在对前期初核思路进行反思和总结之后,很快,调查组又重新整理思路,矛头转向查处金雁集团主管部门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

  通过前期深入细致的调查,并结合金雁集团内部结构、职能职权特点,调查组决定从供销部这一关键部门入手打开缺口。同时,调查组从梳理大量的银行证券账务往来资料中发现,张小兵、廖伴梅、谢飞鸣特定关系人与私企老板特定关系人之间存在隐秘的经济往来。而廖伴梅、谢飞鸣正是金雁集团供销部的前后任部长。

  “这不是正常的民间借贷经济往来”,凭着职业的敏感,调查组认为这里面存在着较大的猫腻。紧接着,调查组通过外围摸查和秘密走访知情群众发现,张小兵、廖伴梅、谢飞鸣等人与跟一些与金雁集团有着大量业务往来的多位老板私交往来密切,经常出入大酒店、KTV等高档场所,除此之外逢年过节老板均有拜访进贡、时常聚在一起“筑长城”等现象。

  “回马枪”挖出三“蛀虫”

  经过大量的初核,案件终于有了眉目。当调查组的成员都以为接下来要乘胜追击的时候,突然接到通知:对张小兵等16人违规设立小金库案件进行结案,调查组拟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通知被调查人回来签署。这意味着金雁集团相关案件将以普通违纪案件结案。随后,调查组被召集开会,按照委领导安排计划,接下来对与金雁集团有大量业务往来、私交密切且有隐秘经济往来的梅县腾达贸易公司张氏兄弟重新摸查,收集其部分确凿的违法犯罪事实证据,适时采取留置措施,以此作为案件突破口,并以点带面,全力揪出隐藏在企业集团背后的贪腐“蛀虫”。

  这招欲擒故纵的“回马枪”见效了。果不其然,在调查组成员的严厉攻势下及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张氏兄弟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后不到24小时,就供述了其在经营梅县腾达贸易公司、梅州市腾达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过程中,自1995年开始与金雁集团在业务往来中,先后多次向张小兵、廖伴梅、谢飞鸣等多人输送利益的事实。

  在成功拿下张氏兄弟行贿案件后,调查组接到了市监委的命令,立即对张小兵、廖伴梅、谢飞鸣同时采取留置措施。当调查组工作人员忽然出现在张小兵面前时,张小兵知道留置意味着调查组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这一刻他低下了头。3年了,调查组从未放弃对金雁集团贪腐问题的查处,不停的调查取证。调查组还发现,自张小兵接受审查以来,非但没收敛,反而把党纪国法置之度外,整天觥筹交错、吃喝享乐,案发前还在高档酒店接受宴请……

  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很快,张小兵、廖伴梅、谢飞鸣陆续交待了其违纪违法和犯罪事实。张小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账外经营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销毁会计凭证和账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下属企业负责人、与金雁集团有业务往来的老板等送款合计387万元;廖伴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款、礼金合计305.2万元;谢飞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送款合计116.6万元。

  2018年6月,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张小兵、谢飞鸣2人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取消廖伴梅享受退休待遇,没收违纪所得。2018年9月,经法院判决,于2012年退休的金雁集团供销部原部长廖伴梅、梅州市金雁铜业公司原副总经理、金雁集团原供销部长谢飞鸣2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20万元,没收全部赃款上缴国库。金雁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小兵经一审后仍在等待最后的判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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