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相关工作要求,光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全面受理和处置反映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为全区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受理范围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
投递地址:光明区纪委监委(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333号)及光明区各社区信箱
收信人:光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518107
(二)来访举报
来访地址:光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333号)
(三)来电举报
电话号码:12388
(四)网络举报
举报网址:
http://guangdong.12388.gov.cn/shenzhenshi/guangmingxinqu/
微信举报受理入口:长按识别二维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廉明号”后,选择“我要举报”——“信访举报”栏目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