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第二十四期|法不阿贵 绳不挠曲
日期: 2021年 12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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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到“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句话出自《韩非子·有度》,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这启示我们,治国理政,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手段,使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和信仰。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不仅体现法律对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意义,还强调执法者个人素质的重要性。在法律面前,执法者要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关键是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要时刻谨防私心私欲的作祟,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但在现实中,仍有一些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从而出现司法腐败,令正义不彰。在中纪委网站通报的“昆明恶霸”孙某一案中,“保护伞”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孙某数次逃离法律制裁的背后,离不开省司法厅、省高院、监狱管理局等政法系统多环节多名公职人员的内部运作,他们徇私枉法,收受贿赂,助力孙某离奇“复活”,从“死里逃生”到减刑出狱再到重新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彻查,19名涉孙某案的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一审宣判,分别获刑二年至二十年,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全国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形势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执法者,须秉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坚守廉政底线,不越法纪红线,真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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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载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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