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6名党组织书记向光明区纪委述责述廉
日期: 2023年 03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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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为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光明区纪委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赖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田街道、区科技创新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建筑工务署、区科发集团等6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履责守廉情况,并现场回答区纪委委员的提问。

       述责述廉后,区纪委委员以不记名方式对述责述廉对象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并提出书面意见。受邀列席会议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对述责述廉人员提出书面意见。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对本次述责述廉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赖为民指出,述责述廉是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要求,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述责述廉的重要意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坚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通过述责述廉“述、问、评、改”各环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赖为民强调,述责述廉的目的是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认清问题、改进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推动述责述廉工作。要坚持严格述责述廉标准,时刻与党中央最新精神对表对标,要深入拓展述责述廉范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不断丰富述责述廉方式,创新述责述廉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区述责述廉制度。

       根据要求,此次述责述廉测评排名靠后的,将由区委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全面审视自身在管党治党、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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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载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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