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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

日期:2018年 02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马田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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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宋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分别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的派出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社区党组织及其他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加强社区治理,开展社区服务,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督促办事处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包括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本级、光明新区马田行政服务中心、光明新区马田党建服务中心、光明新区马田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光明新区马田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光明新区马田土地整备中心、光明新区马田企业服务中心7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08人,实有人数10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具体如下:

  1.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本级编制数59人,实有人数54人;离休0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3辆,包括定编车辆43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2.光明新区马田行政服务中心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3.光明新区马田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4.光明新区马田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9人;离休0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9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5.光明新区马田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6.光明新区马田土地整备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离休0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7.光明新区马田企业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0人,退休0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年是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新区分设办事处以来的开局之年,也是马田办事处不断夯实根基、提升品质,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马田办事处以建设“平安马田、顺畅马田、文明马田、幸福马田”为工作主线,大抓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导向,狠补短板弱项,坚持高标准推进“强基惠民”项目,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正轨、综治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基层管理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了“开局之年”的良好开局。展望2018年,马田办事处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聚焦新时代工作思路,深化品质提升,推动全面建设“平安顺畅文明幸福新马田”。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第一,在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上要有制度性新成果。第二,在加强城市管理治理上要有高标准新布局。第三,在改善经济社会民生上要有品牌性新成果。第四,在做实基层党的建设上要有引领性新气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74864万元,比2017年增加9331万元,增长1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74864万元。

  2018年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74864万元,比2017年增加9331万元,增长14%。其中:人员支出118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万元、项目支出59559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1.办事处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基本支出整体有所增加;2.原将石分设为四个社区,社区党委、居委及工作站经费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本级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本级预算457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1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41400万元。

  (一)人员支出21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198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41400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机关党组织教育培训、组织活动、走访慰问、购置资料、阵地建设等。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4471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3.综合管理事务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管理事务工作、宣传文明工作、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等经费。

  4.财经管理工作经费214万元,主要用于财经管理工作、会计核算工作、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统计工作、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经费。

  5.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教育、纪律教育活动、办案工作、非公企业纪检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经费。

  6.组织人事及党建经费497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工作、干部人事组织管理工作、公务员职员医疗补助等经费。

  7.公共安全工作经费-政法工作经费76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稳及重点整治工作、禁毒工作、610专项工作、综合治理事务、信访事务管理工作、普法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预联办开展联合工作等经费。

  8.公共安全工作经费-人民武装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探兵工作、国防教育工作、民兵分队正规化建设工作经费。

  9.社会事务综合管理工作经费5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供养五保户优抚工作、侨乡及同乡会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劳动纠纷工作等经费。

  10.公共事业综合管理工作经费68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计生事务、计生社区绩效考核工作、计生层级动态管理工作、计生达标工作、独生子女体检保健及活动、计生避孕节育手术奖励补助、计生协会工作、生育文化中心后续管理工作、计生“扶危救困”工作、优生惠民健康工作、流动人口专项工作、流动人口两地协助工作、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计生迎检工作、对计生困难家庭及工作人员慰问工作、将石8个自然村计生工作、开展基层文体活动、文物保护工作等经费。

  11.工青妇事务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事务工作、团工委事务工作、开展义工活动、妇联事务活动工作经费。

  12.城市管理工作经费1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公务活动、城管办公综合事务、办公楼日常管理维护、城市管理专项事务、森林装备购置及维护、森林生态抚育及防治等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980万元,主要用于清拆、测绘、复绿复耕工作以及购买查违执法保安服务工作经费。

  13.应急“三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15万元,主要用于总值班室和应急“三防”值班工作、应急“三防”宣教和培训工作、应急“三防”物资采购及维护治理工作、安全生产事务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工作、安全生产企业分类治理服务、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每月开展20次公务联合执法整治活动,每次整治费用1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绩效考核工作、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安巡员服装配备、安全隐患重大实有提供线索及协助处理奖励等工作经费。

  14.社区党委、居委及工作站经费26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0万元,主要用于合水口、薯田埔、马山头、根竹园、新庄、石围、石家、将围8个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和社区日常运行服务经费,按社区标准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24000万元,主要用于合水口、薯田埔、马山头、根竹园、新庄、石围、石家、将围8个社区强基惠民项目资金,按每个社区3000万元安排。

  15.计生达标考核36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达标考核奖励。

  16.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5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绩效执行结果经费。

  17.同富裕项目将石社保补助96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欠发达社区将石居民的社保补助经费。

  18.消安办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消安办专项工作。

  19.机动经费1406万元,主要用于新增项目及其他不可预知原因导致的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不足。

  二、光明新区马田行政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马田行政服务中心预算588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07万元、公用支出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万元、项目支出5100万元。

  (一)人员支出6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公用支出9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5100万元,具体包括:

  1.综合管理事务工作经费5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服务后勤保障工作、服务大厅运行工作等经费。

  三、光明新区马田党建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马田党建服务中心预算406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830万元、公用支出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99万元。

  (一)人员支出383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公用支出3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99万元,具体包括:

  1.人才人事和公共就业服务经费99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才人事事务管理工作、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户籍优秀学生高考奖励、老干部工作、关工委工作、老年大学工作等经费。

  四、光明新区马田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马田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预算1302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42万元、公用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11973万元。

  (一)人员支出8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公用支出1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11973万元,具体包括:

  1.市政服务工作经费788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作、爱卫工作、路灯管理工作、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公园维护工作、市政运行管理服务综合事务工作、节日市容市貌装饰工作等经费。

  2.政府投资项目4090万元,主要用于:公明西环路(根竹园段)排水管渠改造疏通工程290万、振兴路(公明西环-周家大道)通信管线迁改工程1600万、振兴路(西环路-富利路)10KV电力线路改迁工程500万、振兴路(风景南路-周家大道)10KV电力线路改迁工程350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0万、富利南路(通兴路-南环路)照明设施完善工程270万、合水口综合楼360万、马山头综合楼360万、基层社区项目120万、建设基金预留40万。

  五、光明新区马田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光明新区马田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预算47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620万元、公用支出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684万元。

  (一)人员支出362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公用支出44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684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机关党组织教育培训、组织活动、走访慰问、购置资料、阵地建设等。

  2.网格化管理经费674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分站管理工作、网格化管理事务工作、出租屋楼长制管理工作、织网工程、法律援助事务工作等经费。

  六、光明新区马田土地整备中心

  光明新区马田土地整备中心预算79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34万元、公用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

  (一)人员支出53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公用支出6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143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机关党组织教育培训、组织活动、走访慰问、购置资料、阵地建设等。

  2.城市管理工作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备工作、土整法律服务工作等经费。

  七、光明新区马田企业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马田企业服务中心预算4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0万元、公用支出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

  (一)人员支出27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等。

  (二)公用支出 3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160万元,具体包括:

  1.商贸工作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服务事务工作、精准对口扶贫汕尾埔尾村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23745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6095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7659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办事处本级和6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相同。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及新区外事部门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0万元,比2017年减少2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接待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车辆情况:公务中巴2辆,执法执勤车26辆,机要车2辆,特种车4辆,垃圾车22台。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办事处本级和6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 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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